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工作安排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行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三、招聘计划
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1206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40名,思茅区191名、宁洱县114名、墨江县91名、景东县52名、景谷县186名、镇沅县87名、江城县63名、澜沧县83名、孟连县129名、西盟县70名。
定向招聘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类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简称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40名,其中10名为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与符合招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共享岗位;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7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18名;优秀村(社区)干部6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本公告招聘要求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普洱市2025年定向招聘计划统筹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实施。
1.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3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2020年、2021年由省教育厅招聘,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2年省教育厅招聘,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20年(服务期3年)、2021年(服务期2年)、2022年(服务期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4)退役士兵共享岗位人员。符合招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系统报名时在本人身份栏选择三项目人员之一进行填报。
2.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招聘对象:
经驻普部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指截止报名前未被录(聘)用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退役士兵岗位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
4.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招聘对象:仅面向招聘岗位所属县(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招聘。
(1)2022年2月(含本月,下同)及以前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连续任职至今且目前仍在岗的村(社区)两委正职;
(2)2020年2月以来连续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并且目前在岗的村(社区)副职或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日,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18岁以上指2007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7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生源或户籍要求
1.招聘岗位有生源或户籍要求的 ,报考人员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户籍地是指报考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
2.非本地户籍人员,2025年2月16日前户籍迁入普洱市的,可报考符合相应户籍条件岗位,集体户籍人员不享受相应户籍政策。
3.本地户籍人员,若户籍地发生变化,以2025年2月16日前最后一次迁入地确认户籍。原普洱籍人员,因就学将户籍迁到学校集体户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为普洱户籍;因其他原因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户籍。
4.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可视为服务县(区)户籍,报名时户籍或生源地填写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服务县(区)或原户籍地。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报名前已批准录(聘)用为普洱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或专技人员;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除外。
3.报名前通过各类人才招聘与普洱市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因浪费考录资源纳入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禁考范围人员,因严重违规行为禁考期限未解除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县(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考察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考察由县(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招聘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短期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3.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因报考人员放弃聘用,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1次。
八、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由报考人员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二)在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编外工作人员,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
(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2023年1月以来第一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3至2025年毕业生身份的岗位(不含转聘为事业人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
(四)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五)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资格复审合格未参加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等行为,纳入浪费普洱市事业单位考录资源名单,5年内不允许报考普洱市范围内事业单位。
(七)招聘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十、重要提示
(一)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所有事项凡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公告所有附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切勿受骗上当。
十一、联系电话
(一)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2129579
(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0879-3990050
中共普洱市委网信办 0879-2172986
普洱市融媒体中心 0879-2311992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0879-2125050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9-2149862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879-2185086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 0879-2133962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0879-2310761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0879-2144638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0879-2124023
普洱市水务局 0879-2123075
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0879-2123940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0879-2189989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9-2178006
普洱市广播电视局 0879-2311980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0879-2125793
普洱市统计局 0879-2123143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879-2889786
普洱市检验检测院 0879-3013136
普洱市审计局 0879-2122209
(三)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中共思茅区委组织部 0879-3025337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012521
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 0879-3209039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209172
中共墨江县委组织部 0879-4239438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4239268
中共景东县委组织部 0879-6223237
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6220756
中共景谷县委组织部 0879-5228485
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017221
中共镇沅县委组织部 0879-5816294
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5816029
中共江城县委组织部 0879-3725778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723112
中共孟连县委组织部 0879-8721529
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8728638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 0879-7220071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7221369
中共西盟县委组织部 0879-8342485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8342063
十二、本公告由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xls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pdf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