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工作安排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行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三、招聘计划
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1206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40名,思茅区191名、宁洱县114名、墨江县91名、景东县52名、景谷县186名、镇沅县87名、江城县63名、澜沧县83名、孟连县129名、西盟县70名。
定向招聘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类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简称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40名,其中10名为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与符合招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共享岗位;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7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18名;村(社区)干部6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本公告招聘要求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普洱市2025年定向招聘计划统筹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实施。
1.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招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3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2020年、2021年由省教育厅招聘,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2年省教育厅招聘,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20年(服务期3年)、2021年(服务期2年)、2022年(服务期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4)退役士兵共享岗位人员。符合招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系统报名时在“本人身份”栏选择“三项目人员”之一进行填报。
2.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招聘对象:
经驻普部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指截止报名前未被录(聘)用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退役士兵岗位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
4.村(社区)干部岗位招聘对象:仅面向招聘岗位所属县(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招聘。
(1)2022年2月(含本月,下同)及以前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连续任职至今且目前仍在岗的村(社区)“两委”正职;
(2)2020年2月以来连续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并且目前在岗的村(社区)副职或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日,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18岁以上指2007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7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生源或户籍要求
1.招聘岗位有生源或户籍要求的 ,报考人员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户籍地是指报考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
2.非本地户籍人员,2025年2月16日前户籍迁入普洱市的,可报考符合相应户籍条件岗位,集体户籍人员不享受相应户籍政策。
3.本地户籍人员,若户籍地发生变化,以2025年2月16日前最后一次迁入地确认户籍。原普洱籍人员,因就学将户籍迁到学校集体户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为普洱户籍;因其他原因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户籍。
4.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村(社区)干部可视为服务县(区)户籍,报名时“户籍或生源地”填写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服务县(区)或原户籍地。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报名前已批准录(聘)用为普洱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或专技人员;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除外。
3.报名前通过各类人才招聘与普洱市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因浪费考录资源纳入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禁考范围人员,因严重违规行为禁考期限未解除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附件1:普洱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xls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pdf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