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一)警务辅助人员依法招录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履行规定职责和劳动合同约定。
(二)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工作。
(三)警务辅助人员的聘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身份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年龄条件 | 身高 | 户籍所在地 | 岗位匹配条件 |
1 | 宁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 勤务辅警 | 2 | 1男 1女 | 男:高中(中专)及以上;女:大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男性165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2 | 宁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 | 勤务辅警 | 7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退役军人优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身体素质好,服务意识强,服从岗位调配。 |
3 | 宁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 | 留置看护 | 3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退役军人优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身体素质好,服务意识强,服从岗位调配。 |
4 | 宁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 勤务辅警 | 2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5 | 宁洱县公安局森警大队 | 勤务辅警 | 2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6 | 宁洱县公安局同心派出所 | 勤务辅警 | 2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7 | 宁洱县公安局磨黑派出所 | 勤务辅警 | 2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8 | 宁洱县公安局黎明派出所 | 勤务辅警 | 2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9 | 宁洱县公安局勐先派出所 | 勤务辅警 | 1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10 | 宁洱县公安局梅子派出所 | 勤务辅警 | 1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11 | 宁洱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 | 勤务辅警 | 1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18-35周岁 | 165cm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服从岗位调配。 |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6日至2006年3月26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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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历要求: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除公安机关外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期未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11.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2.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截至本批次报名结束之日,从警务辅助岗位正常离职后不满5年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在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持有驾驶证C1以上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洱县公安局四楼人事档案室(天壁路81号)。
3.岗位查询。详情请关注“宁洱警方”微信订阅号。
4.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点报名→填写《宁洱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将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需提供材料如下: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有退伍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并提交。②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1张。③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考生本人征信报告。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宁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标准为: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
项目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