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就近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引导、帮办代办、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业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条件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
(1)“4050”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低保证》。
(3)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的人员;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5.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6.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四、资格审核及聘用
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对经资格审核、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五、岗位待遇标准
经聘用后,岗位待遇2340元/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2023年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报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79-5818809。
各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镇沅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9-5818809(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芷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